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和企业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公告
景德镇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财税〔2013〕103号
,财税 〔2018 〕 164号修改)精神, 以景德镇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223元为计算标准,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407元/月,企业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802元/月。
》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