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财建〔2023〕320号
税谱®提示: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各州(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
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交通运输设施安全运行,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