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宣布《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2017-08-28 沪工商规〔2017〕3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19-11-25)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处室、检查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
经评估,现宣布下列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1.《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沪工商外〔2011〕138号);
2.《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沪工商外〔2013〕329号);
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培训招生广告管理的通知》(沪工商广〔2010〕319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