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

衢自然资规〔2019〕156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自然资规〔2023〕63号规定,继续有效。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9-09-19 有效范围: 浙江 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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