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9月12日
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指导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工作,根据《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规则。
第二条代建招标类型分为全过程代建招标和建设阶段代建招标。
第三条 招标人自主决定开始代建招标活动,并自行承担因各种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其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须经批准。
第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代建投标人原则上必须进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招标人可以根据代建项目特点、规模、复杂程度的不同,设置代建投标人(或代建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实行资格后审。
目录库内代建单位无同类代建业绩的特殊工程,可以不使用名录,但需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设定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者其计算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六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评标标准和方法;
(四)项目有关批复文件;
(五)使用单位的相关要求;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七)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实质性条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投标报价和服务承诺;
(三)项目管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包括拟组织实施的项目管理机构团队人员配置,代建实施方案及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四)企业资信情况(包括从事代建业务或工程建设管理业务的经验和业绩、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 采取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重点评价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能力,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标价评分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适用于总投资5000万元以内的代建项目。
第九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代建管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范围的;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项目代建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提出的代建范围和内容、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代建周期、投标有效期、代建项目工程质量要求、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廉洁守法目标、代建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无效标条款。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第十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商务评审(≤40分)
1.投标人业绩(不高于9分)
对近五年内有同类工程代建管理业绩或非同类工程代建、同类工程监理、同类工程总承包(含施工总承包)、同类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同类工程房地产开发业绩(仅限代建项目为住宅建设项目时)或其他管理业绩三种标准进行评分,纳入评分的业绩总个数不超过3个。
2.代建项目负责人资质与业绩(不高于11分)
对代建项目负责人得一个以上国家最高等级注册类执业资格,每多1个加1分(不高于3分);对近五年内代建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同类工程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非同类工程代建项目负责人、同类工程监理总监、同类工程总承包(含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其他项目负责人三种标准进行评分,纳入评分的项目总个数不超过2个。
3.其他岗位人员(不高于10分)
结合项目需要,对代建管理机构配备的常驻岗位人员数量、所学专业、国家最高等级注册类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4.奖项(不高于2分)
可以对代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5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最高加2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5.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不高于3分)
投标人获得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及其县市级(区)政府“重合同、守信用”表彰的,分别加2、1、0.5、0.25分。(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重复记分);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得1分。
6.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不高于5分)
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作为评审因素,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说明:
(1)同类工程是指在类别、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特殊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部分指标,在招标文件中对同类工程加以明确界定。
(2)其他管理业绩是指:非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含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代建项目为非住宅建设项目时)、监理、项目管理业绩。
(3)国家最高等级注册类执业资格类型:是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工程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招标师、投资项目管理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二)代建项目管理方案(≤4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代建项目管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项目前期管理(仅对全过程代建招标)
包括组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人防、节能、消防、环保等前期手续的具体方案。
2.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方案,包括设计、承发包与合同签订、施工与竣工等不同阶段的措施。
3.质量控制
按照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要求,围绕开工条件、招标发包、施工及采购管理、竣工验收程序、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等提出落实质量责任的措施。
4.招标管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界定招标范围,合理划分设置标段;代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各领域招标方案完备合理。
5.安全、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
按照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要求,围绕安全费用拨付、资料提供、工期设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租赁等环节的监督和协调提出措施和办法,就自身及督促参建单位做好环境保护管理与职业健康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6.进度控制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进度的三级计划:总控制计划、专业工程进度计划和短周期工程进度计划,针对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提出合理有效、符合实际情况的进度控制措施。
7.合同管理
合理设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各阶段合同管理目标,提出签约、履约和合同变更的控制管理措施。
8.风险管理
在识别评估风险基础上,分阶段制定风险防范计划,确定风险应对及控制措施。
9.信息管理与沟通协调
提出与政府部门、招标人及社会各相关方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的措施办法;制订有效的交流与沟通计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与财务决算、交付与产权办理等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管理措施到位,信息反馈措施合理。
10.项目管理团队组织分工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理设置配备项目管理团队,编制各成员的责任分配矩阵,将管理职责分解到每个成员,职责任务分配合理,人员配备科学高效,按格式要求填写附表3-1、附表3-2。提出保证团队廉洁自律的内容和具体措施。
11.其它内容(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等)。
说明: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代建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代建项目管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代建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代建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代建项目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5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具体程序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报价(≤20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的分值不低于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若3≤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十一条 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固定标价及其组成,并作为招标文件实质性条件要求投标人作出实质性响应,商务评审和代建项目管理方案标准同综合评估法。
第十二条 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或者计算方法、资格审查条件、投标承诺格式等内容。随机确定中标人时,招标人可以在解密投标文件前,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不少于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也可以在解密投标文件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有排序的拟中标候选人若干,再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剔除无效投标,直至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具体随机抽取程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三条 采用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按照下列流程评标:
(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二)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
(三)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
第十三条 采用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的招标活动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应当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一律实行资格后审。
(二)招标文件中应当包括发包价格、代建范围和内容、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代建周期、投标有效期、代建项目工程质量要求、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廉洁守法目标、代建费用及支付办法、项目代建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资格审查条件、投标承诺格式、合同等内容。
(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报价文件、商务标和代建项目管理方案。
(四)招标人应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五)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代建合同。
第十四条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十五条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发布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及优惠率、代建周期控制目标、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代建投资控制目标和代建项目负责人等。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招标人应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附件(投标文件中合同组成部分格式):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仔细研究了贵单位的 (项目名称)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参与该项目代建单位的投标,严格执行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代建服务费报价(即综合优惠率)为 %。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你方签订代建合同。
(2)我方承诺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成立项目代建管理团队,选派 (姓名)为代建项目经理,并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代建团队其他岗位人员。
(4)我方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依照国家《 》标准达到合格要求并按代建周期约定完成代建任务(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的时间)。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为 万元(最终以批复的代建范围内投资概算为准),并确保我方代建过程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5.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 (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招标编号:
序号 |
要求投标响应事项 |
投标响应内容 |
备注 |
1 |
代建服务费(即综合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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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约担保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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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建周期控制目标(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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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的时间 |
4 |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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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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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建项目经理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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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代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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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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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机构团队人员配置
(一)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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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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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最高等级注册类证书名称 |
1、 |
注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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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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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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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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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名称 |
合同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合同价格 |
项目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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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代建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拟任岗位 名称 |
注册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专业职称 |
是否常驻现场 |
是否承担本项目代建以外工作 |
是否可能变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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