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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换约续租”私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换约续租”私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杭房局〔2003〕180号 杭财基〔2003〕603号杭价服〔2003〕19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废止第九批局发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杭房局〔2023〕2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建设局(房管局)、各区物价局(计经局)、各区财政局:

一、根据我市房产市场发展形势,结合公房租金提租情况,为使“换约续租”的私房租金更趋合理,经研究,适当调整租金标准:非成套住宅(旧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32元;成套住宅(新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5.40元。以上租金调整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换约续租”私房租金调整后,高出同类公房租金标准部分的补贴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物价局

二OO三年八月十五日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