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建管〔2018〕351号
税谱®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结果的通知》 ( 连建法〔2022〕321号)规定,继续保留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6日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有效整合我局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决定建立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机制。现就联动机制有关事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治理拖欠农民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孙志伟
副组长:尤永江
施正新
王 华 常务副组长
成 员 徐维宏
韩向民
董 斌
盛联军
季金华
陈守松
李传洲
张 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盛联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明确工作职责
建筑市场监管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拟定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法规处:负责清欠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执行、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审查等。
质量安全处:负责协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联动措施实施相关检查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联合惩戒。
开发处:协调房地产开发单位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联动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行政服务处:按照联动措施实施行政许可方面的联合惩戒。
质监站:负责协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联动措施实施相关检查和质量监管方面的联合惩戒。
安监站:负责协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联动措施实施相关检查和安全监管方面的联合惩戒。
监察支队:负责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资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落实联动措施
对不执行清欠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及执行处室、单位如下:
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问题拒绝主管部门协调以未支付的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清欠工作不力的:
记开发企业失信记录。执行处室:开发处;
暂停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执行处室:质监站;
暂停办理安全监督报告。执行处室:安监站;
暂停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新开工项手续。执行处室:行政服务处;
施工企业不执行清欠相关政策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记施工企业失信记录、记市场不良行为、限制市场准入、取消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优惠政策。执行处室:建筑市场监管处;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处室:质安处;
行政处罚。 执行处室:法规处、监察支队。
完善联动程序
1、提出拟采取联动措施的意见。局建筑市场监管处根据工作情况提出采取联动措施的意见,填写工作联系单,报分管领导审批。
2、征求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工作联系单送相关处室、单位征求意见,相关处室、单位根据内部工作程序(处室、单位决定或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决定)提出处理意见。
3、根据联动措施意见,相关处室、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取联动措施。
附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工作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