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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办发〔2021〕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德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20〕70号)精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我市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丘陵地区路网密度适当提高,全市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全面改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加强市级统筹指导。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绩效管理,全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完善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指导督促各地履行主体责任。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级配套资金,将农村公路管养经费纳入农村公共设施维护资金进行统筹,拓宽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并会同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完善随道路等级、管养标准提升、使用年限增长而逐年递增的补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五年调整一次)。市委目标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二)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各区(市、县)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要将农村公路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推动形成农村公路“联管、全管、共管、常管”格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关精神,推动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三项工程”落地落实;建立由县、乡、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路长的三级路长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清单;将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三)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作用。相关乡(镇)政府要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交通管理站是相关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协助制定爱路护路乡(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协助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道日常养护工作,统筹用好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基金等资金,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原则,鼓励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聘用贫困人员,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行养护公示制度,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社会监督工作。

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四)全面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继续执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各项政策,各区(市、县)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以下简称“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不得低于15%。自2022年1月1日起,替代养路费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经费等其他支出。

(五)全面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落实,市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从2021年起,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在省级财政补助30%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对区级财政再补助20%,扩权县市不分享收入、不给予补助;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建立与养护成本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五年调整一次。市级财政投入资金具体分配办法由市交通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六)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市县两级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确保规范使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群众和社会监督。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七)积极探索投融资新路径。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先养后补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将管理养护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和运输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村道公路折资入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将分红资金用于管理养护,形成良性反哺机制。研究出台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相关政策,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五、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八)全面推行路长制。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德府办字〔2020〕60号)文件要求,强化路长制运行、人员等保障,完善“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模式,落实总路长办公会议、公路巡查、隐患排查和绩效管理等四项制度,确保县、乡、村三级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管理,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通报表扬,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强化路长责任落实。

(九)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受益程度,以及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各地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逐步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统筹干线公路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实施,鼓励通过招投标约定等方式与履约情况良好、服务水平高、服务年限长的国省道养护管理服务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续签长期养护合同,农村公路养护合同周期原则不低于三年;鼓励沿线群众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参与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规范化、机械化水平,支持养护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参与竞争。配合交通运输厅建立以养护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养护市场监管,推进信用评价系统成果运用工作,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严格限制失信企业进入养护市场。

(十)全面加强路政及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责任明确的农村公路路政和安全管理制度,县级路政和安全管理责任机构对乡镇、村有关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的隐患路段配套安全设施应及时完善,损坏的安全设施修复工作应纳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探索村道公路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各区(市、县)政府按照“三同时”原则,开展农村公路建设时同步完善安全设施。

(十一)加快推进农村交通信息化建设。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重点加强交通、公安、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工作,研究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具体政策,落实资金、场地等要素保障,结合路长制工作逐步建立农村公路信息管理平台,统筹管理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维修、路况评定、路政巡查等工作,推动养护决策科学化、信息化。

(十二)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市创建工作为抓手,聚焦农村旅游景点、产业园区、重点村落等功能,按照成片成环成带抓好农村旅游、产业公路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开展“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建设,完善停车区等公共设施,鼓励绿道与农村公路融合发展。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从破损路面整治、日常养护保洁等方面,加强公路沿线穿集镇路段、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的环境卫生整治。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完善提升农村公路生态景观建设,提升乡村旅游交通环境。

(十三)推进方案落实。各区(市、县)政府应根据省、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2021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方案或实施细则,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利用好省“四好农村路”培训基地、乡村振兴学院和农民夜校等加强人才队伍培养。路长制推行工作及农村公路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指标将纳入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考核。市交通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好经验好做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市相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来源:德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1-05-18 有效范围: 四川 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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