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衢自然资规〔2022〕10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自然资规〔2023〕6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资规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市区及乡镇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参照周边城市做法,我局结合2014版《衢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制定了《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试行版《技术规定》已于2022年5月9日试行结束,结合试行期间相关意见反馈,补充完善了相关条款,最终形成本《技术规定》。经局党委同意,现将《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9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