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建工发〔2021〕25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杭建工发〔2020〕380号),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杭建工发〔2020〕38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以下称西湖杯专家库)的建立、维护、应用和管理。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西湖杯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总站)具体实施。
第三条 西湖杯专家库日常事务性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西湖杯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
(二)专家的资格审查及日常管理;
(三)对专家进行政策与业务培训;
(四)对专家参与的工程质量奖项评优和质量争议、投诉处理等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五)受理在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过程中对专家的投诉及查处;
(六)市建委交办的其它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专家库专家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 专家主要承担的工作:
(一)参与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工作并提供相关工作建议;
(二)参与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优发生的质量争议、投诉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参与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四)承担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够廉洁、规范、科学、高效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相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宜为企业技术负责人或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
(五)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和表达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第七条 专家的入选和聘用: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除已退休人员外,个人申请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包括《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申请表》(见附表)、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市总站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个人申请资料进行核查,择优选聘,并将拟聘专家的名单在“杭州建设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建委发文公布聘任专家名单,并向专家颁发聘书,聘任期限为三年。
第八条 专家的权利:
(一)参加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工作范围内的活动;
(二)参与相关活动后获得相应报酬;
(三)对西湖杯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九条 专家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各项活动,并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二)专家在被评审企业或曾在该企业任职、其本人或亲属在被评审企业中持有股份,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都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参与活动时,应公正廉洁,保守工作秘密;
(四)专家应对自己所参与活动的行为和后果负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条 西湖杯专家库专家的退出:
(一)因工作调动、身体健康、年龄等原因,由本人申请退出西湖杯专家库;
(二)聘期内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或培训的,视为自行退出西湖杯专家库;
(三)聘用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予以公布,并不得再申请入选:
1.弄虚作假,伪造申请资料的;
2.存在严重过失,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3.违背职业道德,在从事评选及相关活动过程中存在显失公平、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4.泄露评选工作秘密或其它不准公开的工作内容的;
5.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02-0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0年5月6日,市建委2020年党组第11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建设工程西湖杯改由建委组织评定事宜。11月30日,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西湖杯专家组行业专家的选聘和管理办法由市建委另行发布,由于西湖杯评选办法自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因此急需出台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主要内容
新制定的《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对我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专家库的建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办法中明确由市建委负责西湖杯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委托市总站具体实施,主要包括:西湖杯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专家的资格审查及日常管理;对专家进行政策与业务培训;对专家参与的工程质量奖项评优和质量争议、投诉处理等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受理在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过程中对专家的投诉及查处;市建委交办的其它相关管理工作。
2.管理办法中规定专家库专家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进行分类管理,并从参与检查评选、技术培训、参与质量争议处理等几个方面对专家主要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说明;
3.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专家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够廉洁、规范、科学、高效地履行职责;熟练掌握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和表达能力。
4.管理办法中明确专家需提交个人申请,由总站进行核查并择优选聘,聘任专家名单由市建委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5.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西湖杯专家的权利:可以参加本办法规定工作范围内的活动并获得相应报酬,对西湖杯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6.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西湖杯专家的义务:积极参加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各项活动,并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下都应主动申请回避;参与活动时,应公正廉洁,保守工作秘密;对自己所参与活动的行为和后果负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当专家因工作调动、身体健康、年龄等原因不能够继续担任专家,由本人申请可以退出专家库;聘期内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或培训的,视为自行退出;已聘用专家存在下列行为的,将会取消其专家资格并予以公布,并不得再申请入选:弄虚作假,伪造申请资料的;存在严重过失,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违背职业道德,在从事评选及相关活动过程中存在显失公平、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泄露评选工作秘密或其它不准公开的工作内容的;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施行时间
本评选办法自2021年3月15日起施行。
解读机构: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监管处
政策咨询电话:85254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