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试行)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45号
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3〕4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绍兴市被列入首批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地区之一,近期将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网)合作,开展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培训模式、提升试点成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绍兴地区开展服务且已经在平台注册的骑手(网约配送员)。
二、培训类型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三、培训内容
根据网约配送员的工作内容,培训包括行业通识、安全知识、配送基本服务、食品安全、疫情防护等方面内容。总培训课时为20课时(每课时45分钟)。
四、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培训的模式开展培训,由平台方提供培训平台和培训内容,培训信息系统须有效支持实名制、课程学习过程留痕、练习题推送等培训要求,须确保注册留痕、学习记录、学习时长、答疑测试等环节内容。
五、培训申请
根据配送服务区域,由平台方向属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培训申请(附件一)、学员名册(附件二)、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并签署承诺书(附件三),经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展线上培训。平台方按照提交资料,切实履行培训组织主体责任,确保培训有序实施。
六、补贴标准和申请
补贴标准为20元/课时,计每人400元。
平台方在有序、规范组织网约配送员完成线上培训后,需组织网约配送员在线上开展测试,对于参加培训并测试合格的学员由平台方发放针对本项目的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电子版)。
平台方在培训结束一个月后,向人力社保部门分批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补贴申请:补贴申请表(附件四)、申请补贴学员名册(附件五)、授课记录证明材料、答疑测试记录、补贴发票、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在三个月内将培训补贴核拨到平台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反馈。
申请补贴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并已取得合格证书;
(2)申领补贴时参训人员仍为平台的注册骑手(提供凭证);
(3)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的一个月,依托平台在绍兴地区提供服务获取的月收入不低于本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凭证)。
七、其他事宜
培训补贴费用按属地原则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列支流程按照专账资金列支方式执行。培训补贴次数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次数,同一网约配送员不得重复享受该补贴。
该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为全市,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为止。
附件:1.线上职业培训申请表
2.线上职业培训实施学员名册
3.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备案承诺书
4.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5.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学员名册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1日
《关于开展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8-05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一、 起草背景
为加快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召开商讨会及征求各区、县(市)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并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于2020年7月初制订了《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试行)的通知》
二、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 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是根据人社部新业态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培训对象、培训类型、培训申请、补贴标准和申请等具体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
1.对培训对象、培训类型进行明确;
2.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作了说明;
3.对培训申请、补贴标准和申请进行规范。
四、 适用范围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网)
五、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81503233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延长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期限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0〕64号
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3〕4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培训试点工作,根据人社部试点项目总体安排,结合我市试点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现就延长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试行)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45号,以下简称《通知》)涉及的培训执行期限,由 2020 年 9月 30 日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13日,请试点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在截止期限前完成开班工作。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快资金兑现流程,力争年底前按要求完成补贴拨付工作。
关于延长网约配送员岗位技能培训期限的通知.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0 年10月21日
https://rsj.sx.gov.cn/art/2020/10/22/art_1229395826_172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