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嘉兴市树木认种、认养、绿地认养事实细则(试行)》的决定

关于公布《嘉兴市树木认种、认养、绿地认养事实细则(试行)》的决定

嘉市绿〔2000〕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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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


来源: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日期:2000-03-09 有效范围: 浙江 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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