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管理养护导则》(试行)的通知
嘉建〔2012〕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分局、湘家荡管委会、嘉城集团: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三清两绿”行动计划,保障我市生态绿道建成后实现规范、科学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生态绿道生态、游憩、社会、文化和经济等功能,我委编制完成了《嘉兴市区生态绿道管理养护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