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连云港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0-08-27  连发改收费发 [2020]376 号

税谱®提示:根据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部门政策措施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连发改法规发〔2023〕265号规定,保留。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20-08-27 有效范围: 江苏 连云港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