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嘉建〔2016〕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
附件2: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检查评分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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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证项目 |
管理 制度 |
1、未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度,扣10分 2、未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扣10分 3、未编制或启动扬尘防治预案,扣10分 4、未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扣10分 5、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或可操作性,扣1-5分 6、未按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扣1-5分 7、未制定扬尘防治管理目标,未进行分解、管理、考核,扣1-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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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封闭 管理 |
1、工地四周未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扣10分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低于2m,扣10分 3、围挡四周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小于30%,扣2-5分 4、工地入口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或多于2个,扣2-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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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冲洗 设施 |
1、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扣10分 2、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5分 3、冲洗设施未正常使用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扣1-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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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架体 管理 |
1、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喷雾降尘系统或设置不合理,扣1-15分 2、脚手架外侧未按施工进度张挂密目式安全网,扣1-15分 3、密目式安全网张挂不严密、破损或不进行定期清理,扣1-5分 4、脚手架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扣1-5分 5、脚手架拆除时未采取降尘措施,扣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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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 场地 |
1、主要道路沿线未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或设置不合理,扣1-15分 2、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或硬化不到位,扣1-15分 3、裸露场地、堆放土方未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扣1-5分 4、施工现场未定期洒水降尘,扣1-3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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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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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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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检查评分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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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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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
现场 管理 |
1、搅拌设备、储罐等设施四周未设置全封闭、定型化围挡或设置不到位,扣3-10分 2、易产生扬尘的散装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或覆盖不到位,扣3-10分 3、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未进行密闭式制作或未采取其他降尘措施,扣3-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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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垃圾 处置 |
1、建筑垃圾现场焚烧或临空抛掷,扣15分 2、建筑垃圾未分类集中堆放或未采取防尘措施,扣1-3分 3、建筑垃圾清理未采用封闭方式集中清运,扣1-5分 4、建筑垃圾清理未采取降尘措施,扣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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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输 管理 |
1、渣土(泥浆)等处置委托无准运资格的运输企业,扣5分 2、委托合同中未明确运输企业扬尘防治责任,扣3份 3、运输企业和所属车辆未办理准运、处置手续,扣3分 4、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覆盖不到位,扣1-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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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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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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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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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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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加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加分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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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分项目 |
创新 措施 |
1、加气块、石材切割、木工加工制作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设置集中封闭式加工区,加1-3分 2、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进出自动冲洗设备或设置移动式雾泡机喷雾降尘,加1-2分 3、脚手架外侧采用防尘网、防尘挡板降尘措施,加1-3分 4、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预制装配率达到20%,加1-3分 5、采取其他创新措施,加1-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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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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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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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10分,保证项目60分、一般项目40分、加分项目10分;
2、评分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当评分遇有缺项时,评分表得分=实得分之和/应得分之和´100+加分项得分;
4、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5、检查评分表总计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A级,80-90分(含80分)为B级,70-80分(含70分)为C级,70分以下为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