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委嘉兴市消防支队嘉兴市人防办关于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阶段过渡期内未联审项目实施联审的意见
嘉建委办〔2017〕414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建〔202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住建局(人防办)、公安消防大队,南湖区审批局:
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的改革部署精神,我市已全面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暨电子审图工作,现就过渡期内部分未实施施工图联审的项目如何完善联审,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贯彻实施:
一、过渡期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017年5月1日以后出让(或划拨)土地或者新立项的项目;
2、至施工图联审暨“嘉兴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正式应用前(原则上为10月中旬,各地根据实际可适当调整),建设单位已送审房建施工图,但未对消防、人防等专业送审或者部分未送审的项目。
二、完善施工图联审程序意见
上述范围内的项目,不作为新项目录入系统,建设单位在申报消防、人防审批(或备案)前,应找到原房建审图单位,增加消防、人防的专项审图报告。审图单位接到项目后,应主动与项目所在地消防、人防管理部门报告,审查费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
三、相应保障措施
1、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沟通机制。上述项目及操作程序的实施,需要各地建设(或者审批局)、消防、人防部门共同协调处理,各地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精神、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为宗旨,协商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排摸项目清单。市建委将牵头组织本市各审图单位,对上述时间段内的项目进行排摸(市外审图单位审查的项目,由各地自行组织排摸)。项目清单上传至施工图审查管理QQ群,供各地相关管理部门查阅,作为是否纳入完善施工图联审的项目依据之一。对于审图单位隐瞒不报的项目,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后期的消防、人防专业审查报告,由原房建审图单位义务出具报告。对审图单位隐瞒不报的行为,还将作为审图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施工图审查单位考核范围。
3、积极完善施工图电子审图系统。待电子审图系统进入稳定期后,由系统开发单位开发补录端口,将特定为此类已经完善施工图审查联审程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但未录入系统的项目开放端口进行补录,以完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库。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