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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连政发〔2022〕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及国家和省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决定:

一、对8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令 2号)
2.《连云港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连政发〔1994〕82 号)
3.《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连政发〔2001〕73号)
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防洪实施细则》(连政发〔2001〕150号)
5.《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02〕142 号)
6.《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连政发〔2002〕169 号)
7.《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006〕210 号)
8.《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的通告》(连政发〔2007〕173 号)

9.《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007〕174 号)
10.《关于实施蔷薇河挂桨机船舶禁航的通告》(连政发〔2008〕61 号)
11.《关于进一步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连政发〔2008〕85号)
12.《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008〕155 号)
1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009〕48 号)
14.《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暂行办法》(连政发〔2009〕57 号)
15.《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暂行办法》(连政发〔2009〕58 号)
16.《关于对徐圩片区部分海域内养殖活动加强管理的通告》(连政发〔2009〕92 号)
17.《关于禁止在连云新城海堤工程外侧部分区域进行增养殖及捕捞活动的通告》(连政发〔2010〕33 号)
18.《关于妥善处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改制遗留问题的通知》(连政发〔2010〕123 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1〕2 号)

20.《关于公布连云港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连政发〔2011〕120 号)
21.《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连政发〔2012〕25 号)
22.《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2〕120 号)
23.《关于印发白塔埠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2〕121 号)
24.《关于建立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的通知》(连政发〔2013〕40 号)
25.《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013〕57 号)
26.《关于云台山林区禁火的通告》(连政发〔2013〕115 号)
27. 关于中国科学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人才扶持政策的意见(连政发〔2013〕123 号)
28.《关于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意见》(连政发〔2014〕53 号)
29.《关于对连云港机场迁建场址场地、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连政发〔2014〕92 号)
30.《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4〕133 号)

31.《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5〕42 号)
32.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5〕166 号)
33.《关于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7〕31 号)
34《. 关于公布连云港白塔埠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连政发〔2017〕65 号)
35.《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政发〔2019〕4 号)
36.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连云港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9〕58 号)
37.《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连政发〔2019〕108 号)
38.《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连政发〔2019〕116 号)
39.《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全市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告》(连政发〔2020〕10 号)
40.《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连政发〔2020〕11 号)

41.《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群防群治、抗击疫情”若干措施的通告》(连政发〔2020〕12 号)
42.《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连政发〔2020〕13 号)
43.《关于调整市级文保单位海州古墓葬群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连政发〔2020〕37 号)
44.《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20〕83 号)
45.《连云港市聘用外国专家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09〕2号)
46.《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连政规发〔2010〕9 号)
47.《连云港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0〕11 号)
48.《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11〕7 号)
49.《关于禁止在西大堤北侧海域进行增养殖及捕捞作业的通告》(连政规发〔2011〕11 号)
50.《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17 号)
51.《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19 号)

52.《连云港市内河港口管理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23 号)
53.《连云港市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25 号)
54.《市区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2〕2 号)
55.《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连政规发〔2014〕2 号)
56.《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连政规发〔2014〕7 号)
57.《连云港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5〕4 号)
58.《连云港市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实施办法》(连政规发〔2016〕2 号)
59.《连云港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规定》(连政规发〔2017〕2号)
60.《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04〕76 号)
61.《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改善和提高企业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04〕82 号)
62.《连云港市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连政办发﹝2006﹞159 号)

63.《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意见》(连政办发〔2008〕12 号)
64.《全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09〕19 号)
65.《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连政办发〔2009〕84 号)
66.《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09〕95 号)
67.《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连云港市“首席员工”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09〕131 号)
68.《关于转发连云港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连政办发〔2011〕37 号)
69.《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2〕74 号)
70.《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2〕122 号)
71.《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2〕158 号)
72.《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建设发展规范的通知》(连政办发〔2012〕161 号)
7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94 号)

7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136 号)
75.《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连政办发〔2014〕105 号)
76.《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5〕79 号)
77.《关于印发连云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5〕181 号)
78.《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13 号)
79.《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8 号)
80.《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联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06 号)
81.《关于加强连云港港口碍航道治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17〕114 号)
82.《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府投资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54 号)
8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63 号)
84.《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7〕167 号)

85.《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5 号)
86.《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30 号)
87.《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9〕100 号)
88.《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12 号)
89.《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惠民生促消费十项政策》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27 号)
—12—
附件 2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对《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稿)的通知》(连政发〔2021〕65 号)作出修改,删除第一条第三项整项内容。
二、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作出修改,将第四条第一项中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合法资质,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经市公安部门核查满足规定条件后,依法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从事营运”修改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合法资质方可从事营运”。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印发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