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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皖政〔2017〕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2日

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推动我省制造业做大做强和提质增效,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高端制造

对企业实施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达500万元。

对企业实施符合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项目,其3年期(含)以上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 (与工业强基项目设备购置补贴不重复享受),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省内研制和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售价的15%给予补助,合计最高可达500万元。

对本省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助。

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助。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标准奖补总额最高可达150万元。

经省认定的百级洁净厂房 (含A级GMP厂房)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千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补助500元。

二、支持智能制造

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对省认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和信息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50万元。

三、支持精品制造

对获得国家、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每年在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安徽工业精品”,所需费用“一事一议”给予奖补。

对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企业(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四、支持绿色制造

对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中,被评价为优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五、支持服务型制造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六、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对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国家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原则上按国家确定的比例配套。

对在我省新注册成立为总部的大数据企业,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在1亿元至10亿元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10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和新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不少于40%。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50万元。

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八、强化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撑

对应国家设立的基金,通过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力争5年总规模达200亿元。

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采取补贴等方式,对融资期限3年期及以上业务,按照融资规模8%的比例对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实行新增制造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按有关规定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九、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重大技术装备进口、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等已出台的优惠政策。

对实施技术改造的制造业企业,项目完工且经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验收合格后3年内,鼓励市、县政府按照招商引资政策依法落实税收优惠。

十、加大工作激励力度

将制造业发展纳入省政府对市、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省政府每年对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 (市、区)、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进行通报。

加大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支持,对上述区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部门会商会签,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做到简便快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各地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形成政策联动,并加强宣传解读,推进政策落地。

本通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以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省经信委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以下简称《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制造业是生产物质财富的源泉,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纵观世界工业革命史,制造业的兴衰印证着世界强国的兴衰,西方列强成于工业化、衰于去工业化,当今发达国家纷纷提出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制造业强则国家强,制造业兴则经济兴。当前,安徽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制造业约占经济总量的四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50%,制造业依然是安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和主引擎。建设“五大发展”的美好安徽,制造业仍需打头阵、当主力、挑重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启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并向全社会发出了“大力振兴工业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鲜明信号。省委、省政府迅速行动,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发出了建设“制造强省”的号召,并具体落实到“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中,省政府作出了“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制造强省、科教大省、技工大省建设的决策部署。

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从2016年10月份起,我们举全委之力,着手编制《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政策》的起草工作,经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在认真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充分吸收省内部分地市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集众智、聚众力,编制形成了《方案》和《政策》,并分别经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第103次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政策》重点支撑保障《方案》的落地见效。借此机会,我先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下《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聚焦制造强省这一主题,围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五大方向”,科学构建了发展目标、发展支撑、发展重点、发展路径“四大”体系。

一是确立了“三大四强”的发展目标。立足实际、对比周边,按照制造业做大做强做优的目标要求,明确了制造强省建设“三大四强”的目标体系。力争到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数进入全国前5、主营业务收入进入全国前8、利润总额进入全国前10,实现“大”的跨越;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基地,实现“强”的晋级。

二是构建了“五强”的发展支撑。立足现有基础,系统构建科学的支撑体系,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我们提出,一是要强技术,推动创新发展;二是要强基础,补齐工业短板;三是要强链条,推动高端升级;四是要强品质,抢占竞争高地;五是要强人才,形成要素集聚。

三是明确了重点发展和有优势的产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发挥安徽特色,集中有限资源,瞄准优势产业,扩大优势成果,实现量变到质变,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等7大优势特色产业,同时,着力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改造提升冶金、化工、建材、纺织、食品加工等5大传统行业,全面提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勾勒了“五+”的发展路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省委省政府的新战略、新要求、新部署,提出了五大发展路径。一是以“互联网+制造”促进融合发展;二是以“基地+基金”促进集群发展;三是以“存量+增量”促进转型发展;四是以“设计+服务”促进协同发展;五是以“集约+循环”促进绿色发展。

二、《政策》的总体考虑

坚持示范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把握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聚焦产业发展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主要以“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制造强省建设。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注重聚焦发力。紧扣“制造强省”战略任务,重点支持高端、智能、绿色、精品、服务五大制造,重点支持企业做强做大,重点支持各类试点示范和产品创新创优。

二是注重优化集成。对国家有要求的认真贯彻落实;对外省有成效的积极借鉴吸收;对省里已出台的进行聚焦完善;对市县有经验的选择示范推广。

三是注重务实管用。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面向企业需求,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含金量,力争政策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并实现与“三重一创”、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政策的互促互补。

四是注重放大效应。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地方财政配套,省级政府每年拿出约100亿元扶持产业,其中制造强省“政策10条”大约25亿元,同时,强化金融和土地等要素支撑,促进更多社会资源要素向制造业集聚。

三、《政策》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政策》总共十条,按其内在逻辑分产业升级、企业培育、要素保障和激励机制“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支持五大制造。推动高端制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省内研制和使用首台(套)装备的单位、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补助,单项奖补资金从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对在皖全国电子信息、软件百强企业、新注册为总部的大数据企业给予奖补,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科技专项,按国家确定的比例配套。推动智能制造。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被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等企业给予奖补。推动精品制造。对获得“三品”示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安徽工业精品”的企业给予奖补,单项奖补资金从2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推动绿色制造。对评定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优秀企业给予奖补,单项奖补资金从5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推动服务型制造。对获得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等给予奖补,单项奖补资金从5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二是突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新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和企业领导班子给予奖补。对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奖补。对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进行奖补。以上单项奖补资金从3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

三是突出强化要素支撑。进一步落实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市县对技改项目按招商引资政策落实税收优惠。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力争5年总规模达200亿元。对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四是突出完善激励机制。将制造业发展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以省政府名义,对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通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