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范围内校区土地房屋资产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5〕7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漳政综〔2017〕155号)规定,保留。
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范围内校区土地房屋资产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范围内校区土地房屋资产整合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本着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按照漳州古城保护开发规划建设需要及教育发展标准,贯彻落实市政府《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整合划转实施方案》(漳政办〔2015〕30号),对古城保护开发项目范围内校区土地房屋资产的整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区资产整合范围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区域内的学校土地、房屋资源,包括漳州市第五中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分校、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西桥中心小学、芗城实验小学等学校的教学办公以及出租的土地、房屋及其构筑物。
二、资产整合原则
(一)教育优先。根据学校规模、分布、生源等情况,优先考虑学校合理布局和规划用地,按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要求,结合古城保护开发整体规划,充分考虑教育民生是最重要的民生工作,在确保教学条件不下降、教学计划不影响、满足片区内适龄儿童有学校入读的前提下,进行校区资源整合。
(二)分流归并。采取分流归并、改建扩建、场地置换等办法,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校舍,整合优化教育资源。
(三)先建后迁。校区建设与搬迁涉及到教学任务,学生不能停课等待建设、搬迁,而应在新校区峻工验收后交付给学校进行搬迁,必须分步推进、建成一家搬迁一家进行校区资源整合。
(四)安全稳定。在确保相关学校师生安全、教学工作正常运作和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校区资产整合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由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漳州古城区域内学校布局的规划设计。
(二)市、区二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古城区域内相关学校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资产的核实、造册并按“一户一策”提出划转方案,报市(区)政府批准执行。
(三)市、区二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对接划转、生源分流和所属学校搬迁动员等工作的安排与协调工作。
(四)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按项目要求负责建设,支付搬迁、安置等相关补偿费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五)相关学校根据古城保护开发项目的计划安排,做好腾房搬迁和临时过渡工作安排,及时将被划转资产交付给承接单位使用。
(六)市、区二级的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产权实行统一管理的若干意见》(漳委办发〔2014〕16号)、《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及《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整合划转实施方案》(漳政办〔2015〕30号)的有关精神,负责办理土地、房屋权证换发等手续。
四、资产整合工作安排
(一)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分校迁移,安置地点从市直单位现有房源中调剂解决。
(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分校原址由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设计进行改(扩)建后,作为漳州市第五中学校区。漳州市第五中学原址(修文东路86号)校区作为闲置资产由市财政局按照《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整合划转实施方案》(漳政办〔2015〕30号)进行资产划转。
(三)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在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内的教学仪器厂办公楼按照《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整合划转实施方案》(漳政办〔2015〕30号)进行资产划转。
(四)由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设计,对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进行改(扩)建。
(五)原芗城区广电局办公楼(芳华北路66号)划拨给芗城区实验小学,并由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设计进行改(扩)建。
(六)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芗城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完成后,西桥小学分流至两所学校。生源分流、教师分流、经费分流等有关事宜由市教育局、财政局与芗城区政府根据两所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分流。
(七)西桥小学原址(修文西路21号)作为闲置资产由芗城区按照《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资产整合划转实施方案》(漳政办〔2015〕30号)进行资产划转。
五、工作要求
(一)服从全局、主动配合。相关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漳州古城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等资产整合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规划方案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按时间节点分步实施,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二)合理安排、确保进度。校区整合涉及到学校搬迁的相关问题,各相关部门、学校要协同配合,保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寒暑假及其它节假日学生放假期间进行搬迁,尽可能地减少对教学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学校搬迁后,学生到一个全新的校区上课学习,由于对环境的不熟悉,以及一些新设备的投入使用,加上学生的好奇心理,致使学生在校园内的活动轨迹更加复杂,相关学校必须要加强管理和辅导,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四)登记造册、保护资产。要做好新、老校区的资产清查造册工作,便于新校区的资产管理及旧校区的资产移交,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六、其它事项
本资产整合划转实施方案由市、区二级财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