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通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人社就〔2017〕19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6月29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通人社法〔2020〕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
苏政发〔2017〕131号
)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67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南通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南通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实现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为宗旨,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持续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到生产服务一线和基层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富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培训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新创业培训和技能脱贫培训,帮助其掌握就业创业的专项技能、提高岗位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创造能力,力争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因就业能力不足、职业定位有偏差、信息对接不畅等原因,导致求职受挫、被动处于“待定”状态的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的市场紧缺用工信息,指导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和人力资源市场状况,明确技能就业方向。职业培训机构综合其所学专业和企业用工需求,重点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实际需要选择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定向培训。鼓励引导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岗前培训,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适岗能力。拓展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岗位,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确保有需求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
2.开展企业岗前培训。对企业新录用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以及结合我市产业升级对技能水平的要求,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岗前培训;各培训机构制定专门的培训方案,强化技能操作训练,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3.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将企业新招用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训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广泛开展针对已被企业录用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措施,提升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4.开展创新创业培训。面向所有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注重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开发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创业培训项目,真正把技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培训课程,把创新创业观念、原则和方法纳入授课内容,推进创业培训内容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融合型转变,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载体,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
5.开展精准技能脱贫培训。加大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帮扶力度,依据《南通市区贯彻落实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人社就〔2017〕12号)要求,将其作为免费职业培训对象。分析其实际困难和技能需求,视情合理引导参加更具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
四、实施步骤
1.积极组织动员。各级人社部门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优质培训机构围绕我市经济发展需求,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与离校未毕业高校毕业生取得联系,了解其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动员其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和课程。
2.开展实名登记。依托人才服务和基层服务平台,与教育部门及辖区内高校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数据对接工作。同时通过电话了解、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采集管理本市户籍毕业生的实名信息。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QQ群、微信等网络服务平台,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指导。
3.组织各类培训。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同类型的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组织基层平台、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类职业培训,实现报名、培训、推荐就业一条龙服务,做到“报名一人、培训一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
4.落实补贴政策。加强职业培训过程监管,优化培训课程内容,增加实践操作课时,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升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到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内,对于参加各类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生以及成功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5.强化后续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帮助其实现就业和创业。各培训单位通过与人力资源市场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联系和对接,为参加职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及时、有效的企业招聘信息,帮助其确定求职意向。为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导师配对,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6.托底安置就业。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尤其是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帮扶力度,大力开发社会公益性岗位,通过岗位性质、专业特点和就业方向的匹配对接,托底安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协调,通过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具体要求,抓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的工作落实,共同推动该项行动的开展。
2.强化服务能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职业培训服务方式,重塑优化职业培训服务流程,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就业服务、参加培训、落实政策全程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手续,推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等服务,加快享受政策审核和补贴资金拨付,最大限度方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加大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移动端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培训政策措施。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目录、职业培训机构名单等信息。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走技能就业之路,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