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1 月 2 日 镇财规〔2016〕4 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2月30日《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镇财法〔2019〕3号)规定,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镇财规〔20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镇财规〔2023〕3号)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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