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财建〔2019〕296号

有效期5年。

税谱®提示:官网标注废止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修订了《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4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 日期:2019-12-04 有效范围: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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