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部分条款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规定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桂政办发〔2016〕56 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桂政发〔2019〕4号规定,删除第十条中“海关验凭货物通关证明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6-05-24 有效范围: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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