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等企业所属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3-03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2010〕184号
)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
)的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等
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应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等企业所属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