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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肇庆市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全文废止】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肇庆市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税谱®提示:根据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肇庆市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推进肇庆市国税系统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4号令)和《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制定了《肇庆市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