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函〔2010〕444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东财〔2018〕260号)规定,全文废止
见附件
201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