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税函〔2010〕184号
)规定,现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新设、移交、撤销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特此公告。
新设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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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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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货运中心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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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怀化货运中心 |
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4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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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高铁工务段 |
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工务段机关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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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永州工务段 |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道火车站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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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沪昆线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
娄底市娄星区花山办事处铁西路 |
移交地方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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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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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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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 |
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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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二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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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二路4号 |
撤销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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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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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花都区金帆塑料异型材厂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149号(车辆厂院内) |
》 ( 国税函〔2010〕184号
)规定,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名单由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企业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二级分支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文明确并报税务总局备案。对不在税务总局及省级税务机关文件中明确的名单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分设)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二级分支机构,其以下分支机构名单应经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核后发文明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2013年度发生了新设、变更分支机构事项,经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核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