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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的便利性,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需求,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扩围到各县(市、区)税务局,实现了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车辆购置税工作。

二、全文废止《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内容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两份文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服务热线:12366。

四、本公告自2019年5月2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的解读

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渠道,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原韶关市国家税务局于2018年6月20日发布《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至2019年车辆购置税工作。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韶关市税务局”)于2018年11月12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内容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将原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名称由“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的便利性,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需求,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韶关市税务局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扩围到各县(市、区)税务局,实现了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全市通办。因此,韶关市税务局决定自2019年5月29日起,终止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车辆购置税工作,同时全文废止《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内容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两份文件。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的主要内容是:终止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车辆购置税工作,同时全文废止《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内容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两份文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