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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皖农质〔2017〕81号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县、宿松县农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和安徽省农委、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农产品安全工程快检体系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特制定本 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应用 和管理要求。 ,

二、人员配备

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是乡镇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站重要职责。

乡镇快检室,业务上接受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     

乡镇快检室有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检测专业人员,实行实名 制管理。检测人员须具备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接受岗位专业 培训后才能从事相关快速检测工作。人员不足时可通过购买服务 形式聘用。

三、职责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并及时上传检测数据;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上报乡镇监管站,并进行溯源找出产生的原因;及时整理日常检测相关资料和归档建档等工作;在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监督和咨询(宣传)等工作。

四、基础建设

快检室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办公电话、传真机等。快检室应单独设置,便于样品的接收、核对、登记及快速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面积不小于20㎡。

采暖、通风、空调、排污系统应满足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运行、 检测方法规定的温度及其他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 的有关规定。水电线路应符合检测流程和安全要求。应选用耐酸 碱腐蚀的操作台面;配备必要的器皿柜、药品柜等。

五、仪器设备

快检室配备农(兽)残、抗生素等快速检测仪(具备网络上传功能,有检测结果单,可追溯检测时间、原始数据、样品等相关信息)、电子天平、冰箱、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主要仪器及配套设备。其他的检测设备、辅助设备等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六、经费保障

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将乡镇农 产品质量安全快检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业部门开展农 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不定期抽样检验等工作正常进行。

七、制度建设

1.业务管理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快检室安全管理制度、检测抽样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2.日常工作制度

结合乡镇监管站实际情况制定日常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 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3.公开制度

乡镇快检室应至少做到四上墙: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 检室职能;二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工作人员职责;三是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管理制度;四是检验检测工作流程图。

八、档案管理

快检室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各种档案资料分类装盒归档, 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仪器设备清单和使用档案、实际耗材申购与领用档案、抽(送)样记录、检测报告与数据、辖区农产品种植情况、生产基地与合作社等生产者基本情况、监管巡查记录等。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官网 日期:2017-05-27 有效范围: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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