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湖政发〔2017〕9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2月16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体育产业加快发展,有效扩大体育消费,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加快健康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不断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发展健康大产业,加快体育强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现代体育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把我市打造成为长三角户外运动中心、体育旅游探险目的地、体育休闲养生度假地、高端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业集聚地。

  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其中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的比重超过40%。

  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优先发展运动休闲业、高端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业,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业等其他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单位)1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单位)3-4个。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社会组织、产业基地,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产业体系基本完备。

  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完善与体育产业发展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发展规划、土地征用、税收优惠、财政扶持、金融投资、人力资源等政策措施。体育产业标准、评价机制、监管体系完善,市场运行规范。

  产业设施进一步提升。体育设施供给明显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25平方米;新建足球场地30片以上,实现全市95%以上乡镇建有足球场;新建或改建社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50个,新建社区与行政村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生活圈。

  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全市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达到10万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占总人口数的40%;培育10个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制度规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大向社会资本的开放力度。制订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政策,公布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

  推进体育赛事改革。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体育赛事,降低社会力量办赛门槛。实施精品战略,打造具有湖州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打造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承办赛事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平台,制订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

  创新场馆建设运营管理。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推进市奥体中心、县区文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运营活力,全面提升运营效能。推进市、县区大型体育场(馆、中心)“一场三用”,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体育演艺等多元业态。

  (二)培育多元主体

  壮大骨干企业。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体育企业,特别是运动休闲产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场馆运营业、体育教育与培训业等体育服务业。适时成立体育发展集团,实现体育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加快优秀体育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积极引导其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提升体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力争拥有体育类上市公司(含新三板)1-2家,培育20个体育知名品牌。

  培育社会组织。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支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独立运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鼓励与支持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到2025年,培育20个以上实体化、独立运行的体育社会组织,打造20个品牌健身俱乐部。

  实施“众创工程”。全面落实国家、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降低中小微体育服务类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等无形资产入股体育企业,出台促进体育产业创业扶持计划。鼓励发展专业化程度高的体育赛事运营企业和有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业企业,支持知名健身服务企业连锁经营,重点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竞赛、传媒等新型业态中小微体育企业。

(三)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完善产业布局。依托我市名湖、名山、名人、天池、秀水、绿丘“六张牌”,构建“一带两基地多集群”,即以建设好环太湖运动休闲发展带、国家级和省级运动休闲基地为支撑,打造南太湖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和国家级运动休闲示范区,形成以德清县户外休闲用品制造业与高端运动休闲业、长兴县滨湖、湿地运动休闲与体育竞赛表演业、安吉县山地户外运动与高端运动装备制造业、吴兴区和南浔区健身服务业与体育竞赛表演业为产业项目载体的体育产业发展空间格局。以体育强镇为基础,努力培育一批以体育为特色的乡镇、街道。积极发展村落体育。

  优化产业结构。优先发展运动休闲业,积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做大做强体育教育与培训业,促进体育彩票业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体育场馆服务业,努力培育体育中介、体育营销业,引导体育用品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化发展,积极向服务领域延伸。实施一批以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教育与培训为主的体育服务业重点项目。

  抓好潜力产业。以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游泳、田径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项目为主,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制订足球、篮球、羽毛球等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成立完全以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足球、篮球、羽毛球、水上运动等商业联盟。以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阳光体育、体育传统学校联赛为基础,举办各级各类业余联赛和培训,大力推广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联赛。

  培育新型业态。充分利用我市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将体育场地、活动、赛事等体育元素融入旅游业,实现旅游业与体育产业的融合发展。以高水平训练基地和大型体育场馆为基础,建立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平台。建设以体育训练、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体育旅游观光等为主要内容的运动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景区和项目,打响体育旅游品牌。积极开展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的创建和认定工作。规划建设一批体育主题公园。

  (四)扩大市场供给

  建设完善体育设施。各县区达到一场(体育场)、一池(室内游泳池)、一馆(体育馆)、一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和一公园(体育主题公园)的“五个一”基本体育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亲民的社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等全民健身设施,建成15分钟体育生活圈。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健身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统筹规划好登山步道、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帆船游艇码头、滑雪等户外场地设施建设。建设和综合利用好省级户外营地20个、健身步道500公里、自行车骑行道1000公里、轮滑道10处。

  开发健身休闲项目。按照“兜底、推广、促中、引高”的思路,全力保障健身跑、健步走等大众基本休闲运动,大力推广足球、篮球等群众参与性较强的健身休闲项目,促进发展水上、击剑等中端休闲运动,引导发展航空、冰雪等高端休闲项目。广泛开展武术、百叶龙等传统体育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

  丰富体育赛事活动。继续扩大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全国极限运动等品牌体育赛事的规模和影响。引进和开发一批适合我市举办、市场前景较好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赛事,培育5-10个区域性传统体育赛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在青少年群体中广泛开展各项运动,组建不同形式的学生运动队,开展丰富多样的课余体育活动,打造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校园联赛。

(五)营造健身氛围

  普及健身活动。利用多种手段,普及健身知识,增强公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倡导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不同类型的体育兴趣小组,成立各类体育俱乐部,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积极推广广播操和工间操。完善学校体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

  引导科学健身。开设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提高公众体育健身科学素养。建立2-3个科学健身指导和体验中心,打造科学健身示范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科学健身指导网络和体育场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在湖高校、科研和医疗机构的优质资源,研究和推广科学健身的新项目、新器材、新方法、新标准。制定体育专业人才深入街道、社区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的激励政策,推进我市大、中、小学体育教师从事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并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绩效评价的依据之一。

  注重康体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运动康复、体育养老等机构,建立若干运动康复与养老基地。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作用,推广“运动处方”,在中心城镇建设运动干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示范站(点)。鼓励各级各类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组织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和健康服务。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三、政策措施

(一)拓宽投融资渠道

  充分利用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有条件的县区政府可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专项奖励、政府采购等方法,重点扶持品牌体育赛事、重点体育产业项目、优秀体育人才、体育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以上运动训练基地、新业态体育产业等。以市场为导向,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为体育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小微体育企业的贷款支持,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体育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涉及大众健身、体育赛事、体育场馆、户外运动、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体育保险产品。

  (二)完善健身消费政策

  切实保障全民健身事业“三纳入”,全民健身经费投入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利用效益和公共体育服务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激活群众体育消费意愿,引导、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机构提供多元化的体育产品和服务。开展体育彩票公益金以定向补贴、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场馆开放、业余训练、外出比赛等运动伤害类商业保险的试点工作。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现行国家和省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投资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符合有关条件的,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将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中小企业、体育服务性企业纳入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范围,将体育用品企业、体育保健康复企业、体育新媒体企业纳入我市扶持科技企业发展政策的范围,将运动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培训与中介业、体育场馆运营业等业态纳入我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范围。

(四)完善规划和用地保障

出台全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规划建设群众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施和体育赛事场馆,对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鼓励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体育产业,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空置农宅等开发体育项目。

(五)健全体育人才政策

着力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专业技能、人才、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培训。积极引进体育人才,将高端体育产业人才纳入南太湖精英计划申报范围。鼓励在湖高校设立与体育产业相关的专业,支持省内外高校在湖建立体育产业教学、科研、培训基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吸收体育产业领域专家进入市体育产业联合会,成立市体育产业发展智库。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就业指导及创业孵化,出台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体育教育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我市体育明星肖像权、名誉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范围。市政府建立发改、体育、财政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处室,确定专门人员,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指导。

(二)强化行业管理

加强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市体育产业联合会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体育市场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全程监控。加强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的动态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体育产业权威报告。加强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体育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将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实施一批体育产业科技攻关项目。

  (三)加强督促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