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关税〔2020〕1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全文失效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 政 部
2020年4月10日
来源:财政部官网
日期:2020-04-10
有效范围: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