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第一条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规定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第一条作废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晋地税发〔2010〕55号)规定,现就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 ( 并地税税一发〔2003〕33号
)第三条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规定、《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营业税财产行为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地税函〔2010〕58号)第二条第三款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规定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