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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昌市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昌市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洪府发〔2018〕2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洪府发〔2023〕3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赣府发〔2016〕23号,充分发挥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助推器”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会展业组织领导,促进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构建新时代南昌会展业新格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党政机关举办展会的有关规定和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发展会展产业(展览、会议、节庆活动、文化创意、体育赛事、会奖旅游、休闲购物、会展产业园等),以会展产业园为载体,以“展览 会议”为核心,以“节庆活动、文体赛事”为抓手,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信息、技术、金融等融合发展,提升会展“助推器”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城市消费、强化城市功能,提高会展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特别是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江西样板”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建设中部会展名城、打造全国会展目的地”发展目标,力争全市会展业综合竞争实力显著增强,步入全国省会城市及地级市第一方阵。加快推进南昌会展业发展,基本形成法规政策规范、硬件设施扎实、规划布局合理、配套服务完备,会展主体市场壮大、会展项目特色鲜明的会展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到2020年,南昌会展业展览个数200个左右,实现展览面积200万平方米,观众人数超500万人次,成交及订单金额超600亿元;会议产业方面:1000人次以上会议20个左右、500—1000人次会议100个、100—500人次会议200个、100人次以上会议200个;全市展馆室内净展示面积达18万㎡;建成会展产业园1个;会展企业达150家(会展组织企业50家、会展服务企业100家);引进或培育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企业1家、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会议2个;引进全国性流动展会数量10个,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发展体系,会展业整体实力大幅提升,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南昌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规格,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中央驻赣和省直有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中央驻赣和省直有关单位、县区(新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安全保障、交通管理、综合执法、考核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对会展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管理协调。

(二)组建行业协会。为促进会展市场主体自我规范与管理,加快会展发展转型升级,建立规范有序的会展市场秩序,组建南昌市会展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涵盖会展业产业链的每个节点重点企业。协会主要职责为做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协助政府管理,提升会展行业发展,推动促进省市联动发展。

四、体制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南昌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国内外会展业发展态势、我市重大会展规划、会展发展环境优化等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达成普遍认可的共识。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会展举(承)办单位要将会展数据(展览时间、参展企业数、展览面积数、参观人数等)信息及时报送市会展办,同时,由专人负责跟踪、收集、统计、汇总会展有关数据,并报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及相关部门。

(三)建立考核奖励制度。根据年初责任目标分解清单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及企业举办会展项目、数据信息报送等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将会展工作列入年度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工作考核任务序列中。

五、政策措施

(一)扶持资金政策

1、展览、会议方面:我市现设立的会展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会议、展览产业发展,申办全国性、国际性展览、会议,引进大型组展企业及项目落地,培育扶持本地展会,会展宣传推介,会展人才培养,会展(协会)对外交流学习等。财政部门根据会展产业发展的需要,整合相关资金,保证每年用于会展方面资金总量不低于3000万元。会展部门要加大广告费、赞助费等会展资源的开发力度,做到会展创收在全省设区市排第一位,在中部省会城市排前列。

2、企业方面:借助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政府主导型展会市场化平台,适时成立国有控股会展公司。对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企业(会展类)、新注册落户的大型组展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800万元)及新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亚洲展览会议联盟(AFECA)等国际性或区域性会展组织的会员企业等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3、项目方面:对在南昌市举办的符合江西、南昌会展产业发展要求的专业型重大重点会展项目,符合会展资金管理办法补助标准的,可在会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二)会展产业园政策。支持在大型展馆周边规建会展产业园,在土地、税收等方面政策倾斜,吸引会展产业链上组展、策划、广告、会议、传媒、设计搭建等公司入园,承接北上广展览制作工厂的产业转移项目入园,完善会展产业链,增强会展配套服务功能。

(三)会展服务环境。为在南昌市举办会展的企业提供良好的会展服务环境,会展、公安、交管、消防、城管、食药监、宣传、财政、商务、知识产权及相关部门在会展企业办理展会活动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人才保障政策。加快与驻昌高校及协会的合作,制定会展专业人才教育、引进培训等政策计划,对会展人才的培养、引进形成足够吸引力,不断扩大专业人才规模。

六、市场培育

(一)引进申办会展活动。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市级行业协会(借助省直单位及协会打通国家部委及全国性行业协会的通道)、会展企业(国家会议中心会展资源库)等要充分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引进国际性、全国性会议和展览来南昌举办,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市直单位每年力争引进、创办1—2个项目。

(二)培育本地会展项目。充分发挥部门、商协会和产业联盟的作用,结合产业特征,构建“大会展 大产业”融合发展大格局,特别是注重引进与江西、南昌产业结构相符的会展项目。引进培育国际飞行大会、手机与通信器材展、新能源汽车展、汽车零部件展、生物医药技术及机械展、电子信息展、铝业及门窗展、纺织产品展、特色农产品展等会展项目。争取省政府支持,协调整合设区市会展资源,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南昌会展,将一些发展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但受场地及接待条件限制的展会,移植到南昌来办(可分大小年或者主、分会场等模式先行试点)。

(三)建立重大、重点会展项目库。每年根据各单位报备登记项目情况以及上年度该项目总结评估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分析,筛选出一批优质有潜力的会展项目,分别建立重大会展项目库和重点项目库。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城市举办国际性展览和会议相匹配的服务保障水平,完善政务服务保障机制。公安、消防、交管、城管、食药监、财政等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会展及服务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建立市、区、展馆三级联动保障服务机制,做好人流、车流引导疏散方案,提高交通保障能力,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展会活动顺利举行。

(二)规范会展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会展企业进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适时出台会展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制度,进行宏观调控,减少重复办展、避免同质竞争。引导同一场地在1个月内不举办同类题材展会。

(三)优化场馆功能布局。依托县区(新区、开发区)功能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和市场需求,优化场馆布局,精准定位展馆功能,实现错位发展。围绕红谷滩金融会展核心区,提升南昌会展综合服务竞争力。支持南昌绿地国博中心(展览场馆、会议中心)做强做大,提升会展核心区的承接能力;推进其他中小展馆设施和服务升级,发挥中小展馆的会展孵化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城区结合自身产业特征规划建设专业性展馆,强化会展对城市及产业服务功能。

(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整合媒体资源,构建立体式宣传平台,加强对我市会展行业整体形象塑造,并组织赴全国重点城市及重要会展行业年会对南昌会展政策、优势项目和会展场馆进行宣传推介,提升南昌会展城市品牌和知名度。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络多种形式对南昌会展进行宣传报道,为发展会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与环境。

(五)建立政校合作机制。鼓励高校开设会展专业,为会展发展壮大提供人才保障。借助高校理论基础,成立南昌市会展经济研究中心,加强对会展大数据的统计监测,建立会展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研究会展业发展动态,半年发布一次公报。

(六)拓展会展平台功能。强化会展业对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多维度放大会展平台功能,打通生产与消费、产业与市场的节点。积极创新办展模式,把展会与招商引资、旅游推介、文体赛事、促进消费等活动结合起来,实现会展效益最大化。

2018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