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4〕072号 1994-03-15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4]30号)已经下发。现将通知中第三条“进口存货的实际采购成本是指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税额”一句改为“进口存货的实际采购成本是指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和进口环节应缴增值税(或者产品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