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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4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4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国税所〔2014〕21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4-09-30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 ( 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4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上海市2014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上海回向文化发展基金会

2 上海新世纪社会发展基金会

3 上海大成慈善基金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2014年9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