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草专卖管理外聘临时人员工资列支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草专卖管理外聘临时人员工资列支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1998-12-25 闽国税所〔1998〕87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你局《关于烟草专卖管理外聘临时人员工资列支问题的请示》(闽烟财[1998]19号)悉。为使专卖管理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经研究,同意各级烟草专卖局外聘专卖管理临时人员工资奖金列支问题,按你局下达的外聘人数控制指标和人均月工资奖金在792元之内(660元上浮20%)据实在98年度税前列支。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