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4]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我市国税系统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更新,现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同时废止。2015年12月15日
关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4〕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等文件,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我局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发布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