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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5〕26号

税谱®提示:根据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荆政办发〔2020〕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荆门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健康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3〕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 鄂政发〔2014〕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具备地方特色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健康管理与健康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
  (一)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总量分别占总量的25%。
  (二)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中医医疗保健、健康养老以及健康体检、健康咨询、体质测定、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得到较大发展。健康评估和健康风险因素干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健康保险服务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加丰富,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大幅提高,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保险机制。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四)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规模显著扩大。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相关流通行业有序发展。
  (五)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政策和法规体系,科学完善行业规范与标准,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和监督效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素养,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区域卫生规划,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着力构建“以三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举办、领办、托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着力完善“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全市6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四化”(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信息化)标准,所有村卫生室达到省“五化”(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卫生服务业,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领域,满足人民多元需求。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重点学科(临床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医生自主创业制度,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三)转变医疗服务模式。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向落后地区和农村延伸,促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完善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联合体紧密协作。鼓励建设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落实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外转率控制在10%以内,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完善对口帮扶机制,落实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政策,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四)创新健康管理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实施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咨询管理,开展健康体检、体质测定、体育锻炼达标测试、健康咨询等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面向居民家庭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开展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预防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规范母婴照料服务,制定孕产妇健康咨询和育婴师规范服务指南,鼓励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与家政服务机构合作,提供高质量、科学化的产妇照料、早期教育、营养喂养等社会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新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五)丰富健康养老内涵。完善养老服务内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和社会组织对接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照料服务,不断提高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家庭护理等服务水平。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医养融合”试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等医疗养老机构,合理布局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自建或与养老机构合作,创建以收养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并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力争到2020年,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提升中医药服务健康能力。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推拿、按摩等规范化培训,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进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推广中医药保健知识。抓好市县两级中医院能力提升,推进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创建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开发中西医结合治疗手段和中医康复疗法,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县级公立中医院为主体,打造一批中医药服务知名品牌,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机构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发展。加快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规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促进针灸、推拿等特色中医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强药食兼用道地中药材种植及中医药养生保健设备、中药保健产品研发应用,支持开发中医诊疗、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等医疗器械和设备,推进中医药服务现代化、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市县两级公立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100%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市基本形成形式多样、服务规范、技术适用的多元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
  (七)加速发展医疗保健产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康复服务领域,引导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中心等健康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并公平对待具备资质的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测服务。以荆门生物产业园和京山生物医药产业园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中成药等产品,努力实现中药饮品/饮片等关键领域突破。扶持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利用我市化工产业优势,加快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中药材等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
  (八)完善商业健康保险功能。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积极推广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稳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发挥商业保险在精算、投资、管理和支付方面的专业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增加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险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强化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九)促进全民体育健身发展。构建全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体育健身服务消费。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提供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完善体育教育服务机制,面向大众普及健身知识,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天锻炼1小时,引导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力争2020年,全市范围内实现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占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在城市社区构建15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十)融合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突出乡村旅游、生态养生和运动休闲特色,积极开发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养生、保健、康复、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做大做强健康旅游产业,形成“一心六区”全域覆盖的健康旅游空间结构。即:中心城区休闲和旅游集散中心、城郊休闲游憩带集聚区、中国农谷核心区景观带集聚区、大洪山山水休闲旅游带集聚区、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温泉和运动休闲旅游集聚区、纪山楚文化和五洋路——江汉运河乡村休闲旅游带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文体新局、市发改委)
  三、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把健康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把更多的政府资源用于各类健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和风险较大的健康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跟进投入健康服务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增加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各地政府)
  (二)加大财政支持,创新融资方式。将健康服务业纳入政府引导资金支持范围,探索政府购买健康服务机制。在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支持探索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进行融资,逐步提高健康服务企业在上市后备资源库中的比重。鼓励健康服务业中的龙头企业尽快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各地政府)
  (三)放宽市场准入,简化行政审批。探索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实行“非禁即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在经营范围上,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向外地资本开放。在登记注册上,结合健康服务业自身特点,研究放宽对经营住所的条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健康服务业审批程序,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不必要的中间流程,推行并联审批,严控审批时限。简化、优化健康服务机构办理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各地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推动高端引智。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鼓励市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调整或增设相关专业,规范并加快培养养老护理员、按摩师、健康管理师等从业人员。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及时按规定兑现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快推进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促进人才流动。不断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大力引进专业人才、管理技术和经营模式,加强健康服务业合作交流。对引进的医药卫生领域高端创新人才,经评审认定后,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留人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五)完善价格政策,推进信息化建设。发挥价格机制对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医药价格形成新机制,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及时清理取消对健康服务机构的不合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健康服务机构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加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医疗保障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信息共享。积极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等健康服务。探索发展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平等竞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培育大型药品流通经营企业,着力构建现代医药物流网络。支持推广适应乡镇和农村需求的低成本数字化健康设备与信息系统,大力发展网络健康服务和远程医疗。扩大数字化医疗设备配备,探索发展便携式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推进居民健康卡使用,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六)完善行业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并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在新兴健康服务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探索制订服务标准。对暂时不能实行标准化的健康服务行业,强化日常监管和服务质量监督,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自觉开展诚信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诚信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健康服务企业诚信“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七)建立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导和跟踪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健全统计制度,加强目标考核,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等广告和相关信息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健康消费氛围。发掘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不断激发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知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健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社会风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体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地政府)
日期:2015-08-19 有效范围: 湖北 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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