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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15〕8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7〕33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计量工作是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14号)精神,夯实我市计量工作基础,更好地发挥计量在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至2020年,逐步建立起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等为依托,技术机构为桥梁的计量创新、应用、推广体系,建成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量值溯源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覆盖全市各主要产业和重点领域,计量工作进入全省前列。

  (一)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计量检测服务机构基本建成覆盖全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全市95%的量值传递和溯源需求,全市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50项左右,形成校准测量能力300项左右,建设省级以上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2个,计量检测服务能力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

  (二)企业计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大中型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达50家以上,中小企业通过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达200家以上,鼓励企业建立符合法定要求的计量实验室,推动企业产品升级和精细化管理,实现能耗物耗下降、产品质量提高的目标。

  (三)计量惠民作用不断凸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用三源”、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分光光度计和大气粉尘采样器等九类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7%以上,定量包装产(商)品计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单位达到1000家以上,诚信计量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四)能源计量、生态计量管理作用有效发挥。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8%以上,实施省级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10个以上,省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达到50家以上。生态计量监管体系完善,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用计量器具纳入有效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加快形成以各级法定计量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校准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建立资源共享的计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柱产业发展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计量检测服务。加快建设涉及民生保障、公共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一步提升计量标准装置水平和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能力。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行为,提高计量技术水平。

  (二)加强工业计量工作。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推广先进计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健全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分类指导制度,推进大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帮助中小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推行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指导帮助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计量保证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在产品质量把关中的基础作用。

  (三)加强生态计量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的监管。加快推进污染物排放和PM2.5在线监测、纯电动车充电桩、汽车能耗与尾气排放、碳排放交易等节能减排计量关键技术和方法研究,尽快实现关键量的准确测量与校准。加强对“治水”、“治霾”等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督促相关企业配备管理好各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落实其计量管理主体责任。

  (四)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全面推行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活动,引导用能单位配齐、管好能源计量器具,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对能源计量准确性的需求。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重点用能单位推广应用先进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加强能源计量专项执法检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合格率、数据准确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深入开展“民生计量入万家”、“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用三源、民用三表等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7%以上,在民生领域积极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加快建设诚信计量体系,形成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计量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计量惠民服务机制,让民生计量走进群众生活。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强化商品包装计量监管,重点建立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抽查制度,防范商品过度包装。完善计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化解计量纠纷。

  (六)加强安全计量工作。加强压力表、医疗计量器具、轴重仪、动态汽车衡、车辆测速仪和酒精测试仪等涉及安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计量技术保障。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安全用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建立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七)加强计量科技创新。重点加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的研究,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相关领域,开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量值溯源和检定、校准、测试方法的研究;在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应用方面,重点抓好智慧能源检测体系和关键技术、高能耗产品能效测试技术、能源计量物联网关键技术、智能化仪器仪表在线校准与远程校准技术的研究;在提升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方面,要加强极值测量、动态测量、精密测量、多参数综合测量、物联网等工业在线计量检测技术研究。要积极构建“产学研检”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机制,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以科研项目为载体的合作研究。大力支持计量技术机构与高校、企业开展多种方式合作,形成以产权为纽带、项目为依托,各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计量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

  (八)培育发展计量校准服务业。鼓励部门、大中院校、事业单位计量技术机构、企业计量实验室以及其他各类计量校准服务机构,通过依法建标,面向社会开展灵活多样的计量校准服务。积极培育一批诚实守信、服务优良的计量校准服务品牌企业,鼓励计量校准服务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支持建设一批跨单位整合、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区域创新校准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计量科技孵化器,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企业孵化。

  (九)加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强化诚信计量监督,将诚信计量情况纳入企业征信范围,建立健全计量信用信息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以及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努力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计量环境。

  (十)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和监管技术研究,提高依法快速查处能力。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和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等各类计量违法行为。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每年确定若干投诉反映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和社会关注的计量执法重点,开展计量专项执法联合行动。严肃查处计量技术机构在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计量工作领导,把计量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切实抓紧抓好计量这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质量技监局局长为召集人,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全市计量工作,协调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我市计量工作顺利开展。质量技监部门要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域计量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区域计量工作的统筹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计量管理工作。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建立完善计量管理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本企业计量管理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加强对强制检定经费的财政保障,根据轻重缓急,从2015年起,逐年分批将医疗卫生单位“医用三源”、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项目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各地实施的符合条件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在节能专项资金安排中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产学研检”重点计量科技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并享受我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计量校准服务业享受国家、省、市扶持高技术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计量校准企业(机构)列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范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湖州市计量专家库,将紧缺的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我市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强化质量技监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基层计量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计量工作网络。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各类考评员、注册计量师的业务培训和规范管理,加强企业计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利用计量学(协)会等行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人力资源,壮大计量服务人才队伍。

  (四)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计量工作良好氛围。

  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州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