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办法》《广元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财规〔2021〕2号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国库业务代理银行:
为规范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库〔2020〕2号)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制定了《广元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办法》《广元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反映。
广元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