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军分区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宁波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甬政发〔2014〕11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16〕175号)规定,继续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0-2014-003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武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军分区政治部《宁波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军分区
2014年12月12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