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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府发〔 2024〕 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内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内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把握重大发展机遇,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提升全市经济循环质效,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结合内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内江市“4+2”主导产业“智改数转”、工业倍增等重点工作,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推动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合理淘汰落后产能,消化过剩产能,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进一步扩大消费和投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内江现代化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00部左右,更新改造城镇燃气老化管道、供排水管线700公里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二、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重点工业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转型升级。坚持新型工业化主导,锚定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加快建设制造业“智改数转”赋能平台,加大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普及,推动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生产工艺换代和先进设备更新。推动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打造一批省级以上“智改数转”标杆项目。支持机械制造、轻工纺织、能源化工、建筑材料等生产设备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一业一策”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瞄准先进标准和标杆企业质量指标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大力发展中高端产品,开展适销对路“老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全产业链围绕链主企业实施延链协同改造升级,重点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在建拟建重点项目评估指导,鼓励采用高端先进设备。到2027年,累计实施设备更新项目500个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全部退出,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建省级以上设备更新标杆示范项目10个、“数字工厂”5个、“绿色工厂”5个,标志性产品供应质量和能力持续提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广电锅炉、电窑炉替代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等电能替代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利用,推动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加大清洁煤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虚拟电厂、微电网建设,着力打造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支持电网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配电设施等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落后低效设备淘汰更新。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及更优能效水平的更新改造,推动改造建成一批光储充检一体化充电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国网内江供电公司等)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因地制宜更新升级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文化休闲、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实施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改造,推进社区养老设备设施更新,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分类有序推进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设备更新,重点推进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商业楼宇老旧电梯更新、建筑施工设备更新等工作。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等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基本实现行业设施设备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升级。聚焦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设施数智化改造。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更新改造及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多杆合一”等市政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广播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大供水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含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强化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和提质升级。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建设及老化更新改造,对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实现应改尽改。加快推动燃气用户报警及安全联动装置的普及应用。到2027年,力争完成城镇燃气老化管道、供排水管线等地下管网更新改造700公里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施设备更新。

推进道路运输设备转型。在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实施“电动四川”行动和氢能示范应用,持续推进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运输车辆、垃圾清运车辆等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中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电动化和氢能货车试点应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报废更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等)

(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

围绕实施四川省“天府良机”行动,大幅度提升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动力目标。认真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原则,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大力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以“五良”(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融合为牵引,推动“良机”突破发展,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支持绿色智慧粮仓建设,推广粮食“四散化”(散储、散运、散装、散卸)接法、低温储粮、信息化设施设备。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粮食产后服务设备更新升级,推动粮食收储环保高效作业。因地制宜推进物流配送中心、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建设农业“智慧车间”。到2027年,力争完成报废老旧农机装备5万台(套)以上,更新先进适宜农机装备10万台(套)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五)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

提升教育设备水平。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学更新和升级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仪器设备,提升教研水平。支持全市中小学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探索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以租代购)。统筹大型仪器设备,形成设备清单,持续推进设备共享,进一步提高设施设备使用率,推动高校更新的可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投放到中小学校循环使用。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

提升文旅设备水平。加快旅游观光游乐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推动全市专业演艺剧场更新演艺灯光和视频显示设备、演艺音响、舞台机械等,提高演出质量,丰富艺术产品供给,繁荣演艺市场;结合文旅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发展一批数字化、沉浸式文旅消费新场景,提升文旅消费水平。积极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升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快替换博物馆老旧设备,更新升级文物勘察、科研和展示设备,提升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推动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电视机、投影机、机顶盒等设备替代更新。到2027年,推动旅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等完成设备更新50项以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置与医疗服务水平相符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医疗装备;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化全市医疗机构病房床位结构配置、补齐医疗机构老院区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设施升级行动,全面完成老旧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探索以“购买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等形式更新医疗设备。(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三、聚焦主要产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中、省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政策,制定我市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合理合规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及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经销企业以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优惠措施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积极组织我市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汽车消费节活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拉动汽车市场消费活力。(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内江市分行等)

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强机动车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鼓励构建汽车从生产到回收拆解的全程信息交互系统,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通过采取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路检路查、定期排放检验方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不断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七)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引导企业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组织举办家电焕新、专题展销、优惠打折等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以知名线上平台旗舰店价格作为基准,在政府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按同样幅度对以旧换新购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充分发挥电商平台“拆旧装新一体化”的全链条服务优势。严格落实家电以旧换新要求,明确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要将废旧家电交售给具备拆解资质的废旧家电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并取得拆解有效佐证材料。(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落实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市、区)、各企业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应。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开展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扩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提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八)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引导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回收站、暂存点、周转房、样板间“四件套”。探索引入专业经营主体,共同建立“公益维修队”开展入户检修、评估,提供家装服务和家居产品团购套餐。支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装、拆、收”一条龙服务。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对购买热水器、抽油烟机、节能环保灶具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支持,鼓励居民参照《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积极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大力推广应用竹质家具、竹浆竹纤维生活用品等“以竹代塑”产品。积极推广智能护理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装科技产品,鼓励商品房、保障房、酒店、办公楼宇等推广智能家居消费场景。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满足居民换新家居、改造装修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九)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畅通循环堵点,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引导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充分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完善送新、拆装、收旧“一站式”服务模式。引导发展“以车代库”回收、预约上门回收、定时定点回收等多元废旧消费品回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广智能型自助化废旧消费品回收方式,提升废旧消费品交易便利性,弥补废旧消费品回收站点资源不足难题。引导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与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检测服务等相关主体共建报废车回收服务体系,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深化合作,促进零部件回用和再制造,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带动报废车回收价格提升,激发报废更新意愿。探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支持各类主体联合打造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供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分级分类、加工、仓储、物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方案。到2027年,力争废旧物资回收150万吨以上。(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办、市供销社、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十)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打造川南地区最大规模二手车交易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深入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转让登记“一证通办”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鼓励新车销售企业拓展二手车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车”模式发展,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完善交易诚信体系,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支持企业参加“四川整车贸易全球行”等活动,积极开拓二手车国际市场。(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内江市分行、内江海关等)

(十一)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积极培育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加强旧件损伤检测与残余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引导退役设备、各类废弃产品进行本地化再制造。用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新型材料(如光伏板、锂电池等)的回收体系。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范管理。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等)

五、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二)加快配套完善地方标准。

支持市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企事业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配合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能耗限额标准,制定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技术规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

(十三)强力推进标准落地落实。

常态化开展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消防器材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分阶段强制性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加强市级部门协同联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各类标准的宣讲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持续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聚焦质量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增强等方面,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行业领军企业。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构建内江市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六、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十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严格落实中、省各行业领域支持政策,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及市、县(市、区)财政工业、农业、住建、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相关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对在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内江市内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分别给予10000元、7000元的一次性定额补贴。所需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70%,地方财政承担30%,地方财政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35%:65%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市县财政承担部分,由市和四区财政按35%:65%比例共担,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作为扩权强县全额承担,市级财政不再分担。(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落实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在2024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使用过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五大类电器交售给回收企业并购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大类绿色智能家电的个人消费者,按其绿色智能家电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所需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35%:65%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市县财政承担部分,由市和四区财政按35%:65%的比例共担,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作为扩权强县全额承担,市级财政不再分担。(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力度。贯彻实施新一轮省级财金互动政策,引导撬动各类资本加大投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渠道。依托税收大数据,对符合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精准宣传辅导服务。(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十五)优化金融支持。

用好用足专项再贷款政策。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现代物流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相关主管部门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积极争取中省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人行内江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支持购买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和报废旧车置换新能源汽车,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69号)相关要求,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适当减免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实施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聚焦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商品消费领域,持续加大信贷投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行内江市分行、内江金融监管分局等)

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入。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优势标志性产品,扩大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企业贷款规模,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落实省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激励政策。(人行内江市分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内江金融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十六)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县(市、区)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市计划指标结余情况,市级统筹调剂予以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制审批,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十七)强化创新支撑。

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动力电池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动新一代技术及产品研制。完善“揭榜挂帅”机制,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项目研发攻关。支持校(院)企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助力推动装备产品提质升级。到2027年,全市累计新增20个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市县联动,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

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4-07-23 有效范围: 四川 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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