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博物馆青田石雕展品征集和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
丽文广新〔2014〕131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文广旅体〔2021〕7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丽水市博物馆青田石雕展品征集和经费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博物馆青田石雕展品征集和经费补助办法
根据计划,丽水市博物馆(新馆)“丽水三宝”专题展厅将于2015年3月份完成布展,为确保丽水市博物馆青田石雕展品征集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一、征集范围
征集展品的主要范围:一是青田石雕原石;二是代表青田石雕历史沿革的早期作品;三是具有代表性的青田石雕大师的近现代作品。
二、补助方式
坚持自愿捐赠和适当补助的原则,对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玉石雕刻大师、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捐赠的优秀作品及收藏家捐赠的同级藏品或原石,政府予以适当的成本补助。
三、补助额度
青田石雕作品评审专家小组通过全方位的石雕市场调查询价,并根据各级大师自荐的作品、捐赠补助报价,对作品原石价格、市场价格、工艺价值等组织专家讨论综合评定,初步拟定捐赠补助金额,再与捐赠者协商谈判,以低于报价的最终价格确定捐赠补助额度。
四、征集程序
1.建立捐赠展品“三审制”。根据作品质量、工艺、市场价等综合评定,采取“一推、三审制”。“一推”,由大师自己推荐。“三审制”:一审由评审专家小组对作品进行预审,确定候选作品;二审是对拟征集作品的初审,由评审专家小组与入选作品的所有者进行协商,就补助金额达成共识;三审由评审专家小组对确定的石雕作品的质量和补助额度作最后的审定。
2. 提供捐赠展品资料。由市文广出版局、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提供捐赠展品清单、展品图录、专家小组评估意见、补助经费额度等相关资料,由市文广出版局进行初审,向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3.签订捐赠补助协议。由丽水市博物馆与捐赠展品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等捐赠人签订展品捐赠补助资金协议,市博物馆按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五、健全机制
1.成立评审专家小组。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入选的石雕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由市文广出版局牵头,成立青田石雕作品评审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市文广出版局、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青田印石艺术藏家协会、丽水市博物馆等单位专家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民间收藏家组成。
2.完善监督机制。为加强对青田石雕展品征集工作的监督,明确事前由市文广出版局、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应提供捐赠展品清单、展品图录、专家小组评估意见、补助经费额度等相关资料,征求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意见。
3.加强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年度安排青田石雕展品征集资金,市博物馆按协议约定直接拨付至捐赠人个人账户。市文广出版局、市财政局、审计局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全过程的监管。
今后丽水市博物馆青田石雕展品补充征集工作可参照实施。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