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4 浙食药监规(2017)1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市监法〔20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0号》规定,继续有效。
2、在许可证有效期内,2017年5月1日前已取得许可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可以按许可范围经营包括“禁止目录”的食品品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人选择换领登记证或延续许可证,换发证后的法律适用按照本通知第一条原则执行。
附件1-1
食品生产经营状态异常声明表
经营者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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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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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业态 |
□食品小作坊 □小食杂店 □小餐饮店(□普通餐饮 □单位食堂) □食品摊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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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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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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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状态异常 类别 |
□经营异常□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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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原因 |
□食品生产经营者终止食品生产经营,但主体资格未终止 □食品摊贩终止食品经营,但政府未取消划定的经营场所、区域或者经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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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原因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件被吊销或者注销 □政府取消已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区域或者经营地点 □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经营登记事项无法实施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重新办理登记 □经核查不符合“三小一摊”具体认定条件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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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申明 声明人承诺,本表格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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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月 日 |
备注:声明“失效”的,一并提交登记证(卡)原件。
附件1-2
食品生产经营状态异常确认表
经营者名称(姓名) |
|
登记证(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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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业态 |
□食品小作坊 □小食杂店 □小餐饮店(□普通餐饮 □单位食堂) □食品摊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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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状态异常类别 |
□经营异常□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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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原因 |
□食品生产经营者终止食品生产经营,但主体资格未终止 □食品摊贩终止食品经营,但政府未取消划定的经营场所、区域或者经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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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原因 |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件被吊销或者注销 □政府取消已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区域或者经营地点 □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经营登记事项无法实施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重新办理登记 □经核查不符合“三小一摊”具体认定条件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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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意见 |
确认人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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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月 日 |
附件2
登记证(卡)补领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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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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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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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领 原因 |
□登记证(卡)遗失; □登记证(卡)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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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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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意见 |
受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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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人员签字: 年月日 |
备注:登记证(卡)损坏的,一并提交损坏的登记证(卡)原件。
附件3-1
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表
(食品小作坊)
小作坊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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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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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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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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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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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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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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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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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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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与申请《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提交的资料、承诺等相一致(面积、生产种类、从事网上销售等等)。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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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或者出租登记证等行为。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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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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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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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时不抽烟,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无手部破损,无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疾病。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生产加工 场所 |
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距离污染源符合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加工布局符合要求,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间的交叉污染。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物品存放进行合理分区。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根据食品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空气消毒灭菌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灭菌消毒。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设施设备 |
食品用工具、容器等符合要求并定期清洗。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符合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生产用水符合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加工设备设施符合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废弃物暂存设施和处置符合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防鼠、防虫、防尘设施符合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
采购贮存 |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商资质,并按要求索证索票。食品包装材料具有合格凭证和许可资质。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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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下列原料:1,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2,回收食品、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制品;3,非食品原料,以及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5,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6,标签标识不齐或无食品标签的原辅料;7,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原料。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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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原辅材料贮存条件符合要求;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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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添加剂的存放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对亚硝酸盐等特殊食品添加剂,应有专人保管。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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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原辅料仓储设施和成品贮存设施。如离地离墙存放,存储温度、湿度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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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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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及标签 |
按要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相应计量器具,保证添加食品添加剂符合标准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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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标注符合规范标准。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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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未生产辖区禁止目录内的食品品种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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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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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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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现场作坊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
备注:检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于经营者保存。
附件3-2
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表
(小餐饮店)
经营者 名称 |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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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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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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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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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类型 |
□普通餐饮□单位食堂网络订餐(□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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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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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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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按要求落实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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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是否与申请《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提交的资料、承诺等相一致(面积、经营项目等)。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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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或者出租登记证等行为。 |
是□ 否□ |
|
||
是否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
是□ 否□ |
|
||
人员管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 |
是□ 否□ |
|
|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时不抽烟,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无手部破损。 |
是□ 否□ |
|
||
经营场所 |
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距离污染源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
加工布局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
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
物品存放是否进行合理分区,是否有标识。 |
是□ 否□ |
|
||
设施设备 |
食品用工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
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
加工用水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
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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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弃物暂存设施和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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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鼠、防虫、防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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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操作场所(专间)管理 |
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备餐等是否设有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 |
是□ 否□ |
|
|
是否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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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的专用操作场所(专间)是否配备空调设施、温度计;需要冷藏的是否设有相应容量的专用冷藏设施;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是否加装净水设施。 |
是□ 否□ |
|
||
是否配备专用加工工具。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 |
是□ 否□ |
|
||
采购贮存
|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查验供货商资质,并按要求索证索票。连锁企业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证索票。 |
是□ 否□ |
|
|
是否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餐饮的食品。 |
是□ 否□ |
|
||
是否采购回收食品、病死畜禽及非食品原料。 |
是□ 否□ |
|
||
食品及原辅材料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 |
是□ 否□ |
|
||
是否采购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消毒餐饮具。 |
是□ 否□ |
|
||
是否有腐败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是□ 否□ |
|
||
制作加工
|
制作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
是□ 否□ |
|
|
是否按要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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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是否经营小餐饮店禁止目录内的经营品种。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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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 说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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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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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经营者签字:
年月日 |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
备注:1.检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于经营者保存;
2.可有合理缺项;
3.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表。
附件3-3
浙江省生产经营登记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表
(小食杂店)
小食杂店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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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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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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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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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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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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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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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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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经营者持有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登记证应当合法有效并信息相符,食品经营登记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应当相符。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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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挂登记证和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接受社会监督。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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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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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条件 |
不经营禁止目录内食品种类。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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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贮存等固定场所、设施和设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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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容器、设备等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经营保健食品的,应符合保健食品的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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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 状况 |
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措施,并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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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的,应当有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并按要求贮存。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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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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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管理 |
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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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过程 控制 |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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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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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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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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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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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经营者签字:
年月日 |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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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检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于经营者保存
2.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表。
附件3-4
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表
(食品摊贩)
经营者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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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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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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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
登记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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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类型 |
□销售类□制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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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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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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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现场是否与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提交的资料、承诺等相一致(地点、经营项目等)。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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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摊贩登记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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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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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不抽烟,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无手部破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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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 |
操作台面是否整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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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加工、销售和废弃物收集设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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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工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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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非一次性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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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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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是否有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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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贮存 |
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查验供货者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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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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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购回收食品、病死畜禽及非食品原料。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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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购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消毒餐饮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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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腐败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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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是否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是否经营食品摊贩禁止目录内的经营品种。 |
是□ 否□ |
|
|||
其他需要 说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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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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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经营者签字:
年月日 |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
备注:1.本表限政府划定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地点的食品摊贩使用;
2.检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于经营者保存;
3.可有合理缺项;
4.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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