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台人社发〔2019〕54 号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台人社发〔2021〕25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人社发〔2024〕19号 )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
现将《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台 州 市 公 安 局 台 州 市 司 法 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0日
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
为解决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且发放后追回难的问题,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制定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如下:
一、数据共享涉及人员范围
参加台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且被执行逮捕决定或被通缉、实行社区矫正和被判刑收监执行的退休人员。
二、联合处置工作流程与责任时限
(一)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本规定涉及人员执行逮捕、发布通缉令,实行社区矫正(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裁判生效后,每月25日前将相关信息告知当地同级人力社保局。
(二)各地人力社保局收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各相关单位。
(三)如涉及其他县(市、区)参保人员,由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统一上报汇总至市人力社保局,由市人力社保局通知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进行处置。
(四)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由原告知单位及时按上述流程反馈至各级人社局,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恢复养老保险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制,加强领导。各级部门之间要发挥合力、协调一致,实现信息共享,构建齐抓共管的刑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应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传送对接人员,确保执法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妥善保管,严守秘密。各级部门在联合处置工作中,对提供的相应人员信息、判决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泄露个人隐私造成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三)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人力社保部门应主动沟通,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四)上下联动,高效执行。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应按本机制建立各级
联合工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切实履行责任,做好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沟通、配合、落实工作。
附件: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收、发“告知”流程记录汇总表
关于《关于印发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时间: 2019- 06- 30
为解决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且发放后追回难的问题,我局草拟了《关于印发
一、《通知》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浙劳险〔1998〕43号)、《关于印发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台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五部门对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