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函〔2010〕249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函〔2010〕249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8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0〕249号)。
本通知自2017年9月18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8日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7-08-18
有效范围:
浙江
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