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浙农经发〔2015〕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2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农法发〔2021〕1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农法发〔2023〕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浙江省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实施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试点工作中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厅

2015年8月3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5-08-03 有效范围: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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