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财法〔2021〕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财法〔2023〕5号》规定,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最新清理结果为准。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我局对2021年5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附件2),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2.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杭州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 关于印发《杭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预〔2015〕55号

2

《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预〔2016〕5号

3

《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版)》【已被《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财法〔2023〕5号》废止】

杭财预〔2019〕24号

4

《 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预〔2000〕452号

5

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票据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已被《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财法〔2023〕5号》废止】

杭财费〔2006〕1221号

6

关于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配额交易资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杭财综〔2009〕623号

7

《 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综〔2014〕424号

8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杭财综〔2016〕31号

9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涉企公安交警证照费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已被《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财法〔2023〕5号》废止】

杭财综〔2018〕30号

1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意见》

杭财社〔2005〕868号

11

关于印发《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代位清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社〔2006〕1019号

12

《杭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杭财社〔2020〕54号

13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企〔2018〕37号

14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商务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企〔2018〕40号

15

《杭州市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杭财行〔2018〕62号

16

《 关于印发《杭州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操作规程 》的通知》

杭财绩效〔2018〕21号

17

《 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财综〔2006〕938号

18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已被《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杭财预执〔2018〕27号

19

《 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

杭财采监[2019]6号

20

《 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

杭财采监〔2019〕10号

21

《杭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杭财采监〔2019〕11号

22

《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杭财采监〔2020〕4号

23

《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财综〔2009〕536号

24

《 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杭财资〔2016〕88号

25

《 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基〔2011〕1049号

26

《 关于印发《杭州城市道路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停车管理和服务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杭财建〔2014〕571号

27

《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维护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财建〔2012〕1325号

28

《 关于印发《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建〔2017〕188号

29

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的通知

杭财法〔2018〕15号

30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财法〔2019〕8号

31

《 关于印发《杭州市"律师进社区(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行〔2012〕136号

32

《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库〔2008〕145号

33

《 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

杭财社〔2010〕898号




附件2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的通知

杭财预〔2017〕10号

2

《杭州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杭财综〔2016〕4号

3

关于杭州市本级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退休人员补充生活补贴财政补助办法的通知

杭财社〔2011〕870号

4

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企〔2017〕43号

5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贸易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维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企〔2011〕401号

6

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软件和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财企〔2013〕1220号

7

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与改革专项(产业发展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企〔2018〕41号

8

《2019-2020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杭财企〔2019〕103号

9

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杭财绩效〔2011〕621号

10

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杭财监督〔2012〕999号

11

《关于对部分政府采购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杭财采监〔2016〕9号

12

《杭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杭财采监〔2015〕23号

13

关于印发《杭州市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财农〔2014〕142号

14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已被《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杭财资〔2021〕17号)废止】

杭财综〔2009〕535号

15

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口黔东南州及恩施州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建〔2018〕90号

16

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操作细则》的通知

杭财建〔2013〕1042号

17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杭财建〔2013〕1044号

18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确认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杭财建〔2015〕135号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30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为确保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2021年5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清理范围

我局单独制定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制定我局主办的截至2021年5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1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 法规、 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予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予以修改。

二、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 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

(一)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制定下发《杭州市财政局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实施方案(代通知)》,由法规处牵头召开清理工作布置会,提高认识,明确清理范围,统一清理口径,规范清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强化审核

建立有效的意见收集和异议反馈机制,同时对清理意见逐一审核并确认。对于部门间或处室职能调整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责任处室做好文件清理工作。

(三)征求意见,研究反馈

2021年8月20日至8月30日,我局通过公文系统向杭州市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收到杭州市发改委等26个部门的意见反馈,共收到2条意见。2021年8月20日至8月31日,我局在杭州财政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反馈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编制征求意见反馈汇总表,并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工作对51件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财政局;

解读人:张超明;

联系方式:0571-87715128。




来源:杭州市财政局官网 日期:2021-09-27 有效范围: 浙江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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