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潍坊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农字〔2021〕36号
市农科院,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海渔局、财政局、畜牧业发展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海渔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我市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发〔2021〕6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潍发〔2019〕2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21年潍坊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井淑香,联系电话:8091687。
附件:1.潍坊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潍坊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潍坊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潍坊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发〔2021〕6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潍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代种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打造“种业硅谷”为总体发展目标,保护一批特色优质种质资源,组建一批高水平种业创新团队,攻克一批关键性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企业。到2026年,全市力争创制6个特色种质资源;培育16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高效、多抗的突破性品种;主要农作物品种实现一次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种质资源保护
1.依托潍坊市农科院建设全市公益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对我市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鉴定、保存,有计划的从国家库引进适宜我市的种质资源,促进全市种质资源共享。
2.支持建设省级、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对2021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每年奖补15万元、10万元。
(二)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发挥市农科院在粮食、油料、蔬菜等方面育种优势,成立专门课题组,设立专项奖补资金,鼓励种业研发创新。
支持种业研发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建立创新团队,健全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坚持企业为主、突出优势、补齐短板、自主创新的原则,按照果蔬、粮食、畜牧、水产四大类别,组建十字花科(大白菜、萝卜)、茄科(番茄、辣椒、茄子)、葫芦科(西葫芦、南瓜、蔬菜豆类)、瓜类(黄瓜、西瓜、甜瓜)、葱姜、果树、禾本科(小麦、玉米)、水产类(虾、贝、鱼)、畜牧类(猪、鸭、鸡、牛、驴)等科研创新团队,确定关键育种科研方向,重点解决种业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优质、专用、丰产、抗逆性强的突破性新品种。每个团队设立岗位专家单位1名,成员单位4—6名,经企业申报、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定。公示确定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岗位专家单位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任务分工,负责将整个团队项目计划编制、绩效考核等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每年9月底前对上年度科研创新团队研发创新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特别优秀的,适当增加财政支持额度,对完不成年度工作计划的减拨或停拨年度奖补经费,调整创新团队。
(三)新品种推广
对审定的小麦、玉米或畜禽、水产新品种与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或审定)西瓜、黄瓜、番茄、辣椒、西葫芦、茄子、萝卜、大白菜等蔬菜新品种,根据前三年推广种植面积或推广数量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补。同一品种只能享受一次奖补。
(四)种业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种业企业发展,对2021年前已取得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已取得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种业骨干企业、种业AAA信用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21年及以后新取得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新取得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种业骨干企业、种业AAA信用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企业由省级升级为国家级并已享受奖励的,只奖补差额部分。
2.对符合种业AAA信用企业以上的种业企业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增加科技研发的上年度发生的贷款利息按50%给予贷款贴息奖补,年度贷款额度不低于500万元,每个企业最高奖补50万元。已享受其他政策的贷款,不再享受该项贴息奖补。
(五)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1.对当年购置先进的种子色选、消毒、分级等核心先进加工设备或者生产线,价值超过50万元的,给予购置总额10%的财政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50万元。
2.种植业:对于建立20亩以上的南繁基地并在省南繁站备案、正常开展种子南繁的企业、单位;畜牧业:对正常运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展纯种选育、良种扩繁的原种(曾祖代)、一级(祖代)畜禽良种繁育企业;水产业:对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正常开展水产种业研发,并对达到5000立方水体以上繁殖规模的企业、单位,均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六)种业人才素质提升
依托北大现代农业研究院人才、技术、资源优势,对全市种业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七)绩效考核运用
项目建设3年一个周期,年度建设内容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及种业创新发展工作重点适时调整。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资质
申请专项资金,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潍坊市辖区内办理农作物(畜牧、渔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业企业;
2.在潍坊市辖区内从事种业科研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海渔、畜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连同推荐意见,一式五份,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海渔局、财政局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1.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全市公益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需提交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项目建设意义、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提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提报潍坊市种业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新品种推广项目。需提交企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品种介绍、品种审定证书或新品种保护权证书、品种推广应用证明、财务票据等。
4.种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及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奖补项目。提供取得“繁育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国家级AAA信用种业企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证明材料。
5.种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交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度贷款利息证明材料等。
6.种业企业加工设备项目。需提交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加工设备发票复印件、收货调装证明、安装使用后实地照片材料等。
7.种业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农业方面需提交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省主管部门出具南繁基地证明材料、企业租地合同、基地现场照片等。畜牧业方面需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原种(曾祖代)或一级(祖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水产业方面提交单位基本情况、苗种生产许可证,大于5000立方水体的证明材料。
8.种业人才素质提升项目。提供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人员数量、培训内容、培训专家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推动项目实施,切实提升种业科技水平。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项目实施单位筛选的过程中,要对资质条件、技术力量、取得成果等进行严格核查。项目申报书要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要逐项填写详实,严禁出现项目申报、实施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实施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要强化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确保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