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旅产业〔2017〕8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文旅法〔2019〕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认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旅游局
2017年7月4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